365天灵修之旅-第140天
经文: 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;耶稣就到法利赛人家里去坐席。那城里有一个女人,是个罪人,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,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,站在耶稣背后,挨着他的脚哭,眼泪湿了耶稣的脚,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,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,把香膏抹上。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,心里说:“这人若是先知,必知道摸他的是谁,是个怎样的女人;乃是个罪人。”耶稣对他说:“西门!我有句话要对你说。”西门说:“夫子,请说。”耶稣说:“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;一个欠五十两银子,一个欠五两银子;因为他们无力偿还,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。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?”西门回答说:“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。”耶稣说:“你断的不错。”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,便对西门说:“你看见这女人吗?我进了你的家,你没有给我水洗脚;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,用头发擦干。你没有与我亲嘴;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。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;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。所以我告诉你,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为她的爱多;但那赦免少的,他的爱就少。”于是对那女人说:“你的罪赦免了。”同席的人心里说:“这是什么人,竟赦免人的罪呢?”耶稣对那女人说:“你的信救了你;平平安安回去吧!” 路加福音 7:36-50 今天的经文裏,一个法利赛人西门请耶稣到家裏吃饭,这个邀请并不是诚心诚意,而是另有诡诈的。因为不久後耶稣就指出,祂进入西门家时,西门忽略了一个作为犹太主人应有的礼貌。在犹太人的家庭,当客人到达时,第一件当作的事就是拿出水来给客人洗脚,并且互吻脸颊以示欢迎和尊敬,然後拿出油来抹在客人头上。这叁件事是当时犹太主人最基本的待客之道,但是西门却一件也没有做到 (44-46节)。因此这是一个没有诚意的邀请。那麽他为何要请耶稣去他家呢?只有一个答案:这个邀请是出於敌意,他想要观察耶稣,看看能不能抓到一些把柄。 他的确找到了把柄——是一个有罪的女人送上来的。这女人来了,因为她「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裏坐席」(37节)。 她清楚知道那裏的人会以怎样鄙视的眼光看她,但她不顾一切,对众人的眼光都视若无睹。她就是要到耶稣的面前。她到耶稣脚前哭泣,眼泪湿了耶稣的脚,她就用自己的头髮擦乾,又用嘴连连亲祂的脚,然後她打破盛香膏的玉瓶,把香膏抹上 (38节)。作为犹太妇女,披散头髮是极度失礼的举止。结婚的日子,女孩子会束上髮,自此以後,她不会再以散髮示人。现在这妇人在众人面前弄散长髮,正表示她心中除了耶稣以外,再没有别人。 正如今日许多人的光景一样,西门首先定罪那个女人。西门认为在当时那个屋子当中,只有那女人是罪人,他自己不是。这正是一个典型『自以为义』的心态。耶稣当然明白西门的心意,因此讲了一个债主和两个债户的故事 (41-42节),一个欠五十两,一个欠五两。因两个人都无力偿还,债主便免了他们的债。耶稣问西门,那一个欠债者会爱债主更多?西门的答案是正确的:「是那多得恩免的人」(43节)。西门这句话就定了自己的罪,因为他自觉一无所缺,故此心中毫无对主的爱,亦因此得不著赦免。反倒是他眼中的罪人,却对主有如此的渴慕,因此她得蒙赦免。 这有罪的女人并没有说甚麽话,只在主的脚前作了叁件事,但是主却称讚她的「爱多」,这让我们知道,爱主的实际行动,比说千万句爱主的话,更能摸著主的心。 要小心解读下面这句话:「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为她的爱多;但那赦免少的,他的爱就少」(47节)。不要以为爱多的就多得赦罪,爱少的就少得赦罪。主的意思是说,因为她的爱多,所以就證明她得的赦罪多;至於那爱少的,就證明他得的赦罪少。爱的多寡,不是我们蒙赦罪多寡的「原因」,而是我们蒙赦罪多寡的「结果」表现。「你的罪赦免了…你的信救了你…」(48,50节),主耶稣的意思是说『你的罪已经赦免了』(『赦免了』的原文是过去完成式)。这有罪的女人,因著她对主的信心,从她挨著主的脚哭的时候,就已经蒙主赦免了。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,人愈是感到罪多,他反而会愈发良善 (参提摩太前书1:15);自觉无罪反而是自定己罪。只要我们有那麽一丝丝的自觉不足,便可以打开神的恕宥之门,因为神就是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