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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天灵修之旅-第348天

经文: ​ 众人都起来,把耶稣解到彼拉多面前,就告他说:“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,禁止纳税给凯撒,并说自己是基督,是王。”彼拉多问耶稣说:“你是犹太人的王吗?”耶稣回答说:“你说的是。”彼拉多对祭司长和众人说:“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。”但他们越发极力地说:“他煽惑百姓,在犹太遍地传道,从加利利起,直到这里了。”彼拉多一听见,就问:“这人是加利利人吗?”既晓得耶稣属希律所管,就把他送到希律那里去。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。希律看见耶稣,就很欢喜;因为听见过他的事,久已想要见他,并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迹,于是问他许多的话,耶稣却一言不答。祭司长和文士都站着,极力地告他。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耶稣,戏弄他,给他穿上华丽衣服,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去。从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,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。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和官府并百姓,就对他们说:“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,说他是诱惑百姓的。看哪,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,在你们面前审问他,并没有查出他什么罪来;就是希律也是如此,所以把他送回来。可见他没有做什么该死的事。故此,我要责打他,把他释放了。” 路加福音 23: 1-16 今天起我们要看耶稣在罗马官方受审及被钉十字架的过程。这是人类犯罪史上最沉重的一天,却是救恩历史上最重要的一页。由於四福音书对这段历史的记载各有不同重点,为了解全貌则不可偏废任何一处记载,因此将四福音经文一起阅读(太27:2 ,11-14 ;可15:1-5;约18:28-38。) 现在是星期五早上约五点钟,主耶稣从该亚法的府邸被押送到总督府,交给巡抚彼拉多。在当时,犹太人没有权力执行死刑。死刑得由罗马总督裁决,并且由罗马的官员执行。犹太人要把耶稣带到彼拉多面前,道理便是在此。再没有比犹太人加在耶稣身上的罪名,更能看出他们的恶毒无良。 在公会的时候,他们控诉耶稣的罪名是亵渎神 (马太福音26:63-66,参12/9灵修),因祂竟敢宣称自己是神的儿子。而在彼拉多之前他们对此却绝口不提,因为他们知道,这罪名乃是一些犹太人的宗教纷争,罗马人是绝对不会理会这种指控的。因此现在他们指控耶稣的罪名,就完全改了口,全是政治性的 (2节)。他们的每一个罪名都是一个谎话,而这一点他们是知道的。在近乎疯狂的私慾驱策底下,为要除灭耶稣,他们不惜处心积虑地造出这样恶毒的谎言。 彼拉多是个聪明人,他马上分辨出来,耶稣并不是如同祭司长所控告的那样,真的有意图要来叛乱。他洞悉他们的来意;但另一方面,他亦不愿意开罪他们。所以他问耶稣:「你是犹太人的王麽?」(3节上)。每逢读到这裏,你是否难免会觉得,彼拉多的话裏带著刺呢?他讽刺犹太人的意味可能要多於讽刺耶稣。那时耶稣站在他面前,因为前一晚在犹太人的手中被苦虐而狼狈不堪,我们彷彿能看到那个高高在上的罗马巡抚,以一种奇特的、带著困惑的眼光看著祂,然後问说:「你是犹太人的王麽?」此时,一直保持沉默的耶稣回答了:「你说的是」(3节下)。 软弱、孤独、遭弃绝、被审判——只有在这种情形下,耶稣才显明身分,表明祂是基督,是犹太人的王。彼拉多的意思是:「你要造反吗?」如果耶稣真的是要造反,那麽根据罗马帝国的法律,耶稣必然要被判死刑。但是如果耶稣是宣称他是「神的儿子」,这是属於宗教层面的事,罗马政府通常是不管这种事的。因此最後他对犹太人说:「我查不出这人有甚麽罪来。」(4节) 犹太人不肯善罢甘休,他们刻意提到耶稣来自『加利利』(5节),目的是要叫他们的指控能够火上加油,因为加利利素有『叛乱者之摇篮』之称,恶名昭彰。但这个提示,却为彼拉多另闢蹊径。加利利是希律安提帕的辖地,此时他正在耶路撒冷。於是,彼拉多便把这案件转送到希律那裏去。这一切是如何的滑稽!注意看那些敌对耶稣的人如何联合起来。原先彼拉多与犹太人祭司互相憎恨,彼拉多和希律也彼此有仇,但是他们在这裏都结成一党了 (12节)。耶稣少有遇上一些不可与言的对象,而希律却是其中的一个。为甚麽呢?从经文裏我们可体会到,希律根本瞧不起耶稣,他只是把耶稣视为一个可供观赏娱乐的人物 (8节)。得不到耶稣的回应後,希律就把耶稣视为一个笑柄,对耶稣的兴趣也打消了,他开始戏弄耶稣,『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耶稣』(11节),这句话的意思是:希律,和他背後的兵丁,都认为耶稣微不足道。 今天仍然有不少人,包括信徒与非信徒,有意无意之间,认为耶稣无关紧要,他们相信自己不需要耶稣,大可以把耶稣从他们生命中除去。他们心中既没有、也不想给耶稣留下住处。这又与希律的心态有何两样呢? 经过一番折腾,耶稣又被送回彼拉多那裏。彼拉多再度说:「我…并没有查出他甚麽罪来。」(14节) 请注意福音书叁番两次记载,罗马人的长官也查不出耶稣有什麽罪来!为什麽?圣灵在这裏的用意,是要提醒圣经的读者,耶稣就是以色列人那没有瑕疵,没有残疾的『逾越节的羔羊』。正如以色列人选好逾越节的羊羔以後,要察验四天,看这羊羔是否有残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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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天灵修之旅-第347天

经文: 这时候,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,就后悔,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,说:“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。”他们说:“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?你自己承当吧!”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,出去吊死了。祭司长拾起银钱来,说:“这是血价,不可放在库里。”他们商议,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,为要埋葬外乡人。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做“血田”。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,说:“他们用那三十块钱,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,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,买了窑户的一块田;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。” 马太福音 27: 3-10 今天我们将看到犹大的凄惨下场。犹大的结局只记载在马太福音,在这惊人的暗影之中,展示了犹大最後的一幕悲剧。看来犹大卖主之後良心并不平安,一直暗中尾随著留意那些宗教领袖怎样处置耶稣,所以才会那麽快知道耶稣已被定罪。犹大曾亲眼看过耶稣行了许多不可思议的神蹟,他也见过耶稣叫死人复活。他对耶稣的「能力」应该是没有怀疑的。所以当初他出卖耶稣的动机,除了不满耶稣的作法之外,也不无可能是利用这个机会,迫使耶稣使用祂的能力,启动以色列复国的大业,这正是众门徒们跟随耶稣的动机;又或许他根本不认为犹太人逮捕耶稣的罪状有什麽了不起,应当不至於死。可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,耶稣竟然没有运用祂的能力,更且被犹太人领袖们判了死罪。 不过,不论我们如何尝试说明犹大的心意,至少有一件事情很清楚的──犹大现在看到他所做之事的可怕後果。於是,他在那裏叫祭司长和长老们把钱收回去 (3节);他们不肯,他就把钱扔给了他们,出去吊死了 (5节)。 犹大的自杀是他计画错误的一个最後的表白,并告诉我们有两件关於『罪』的重要真理:第一、犯罪最令人畏惧的,是我们不能使时光倒流。我们不能废除既成的事实。一失足成千古恨,再不能挽回!其次、犯罪有一个希奇的现象,就是人将会厌恨他藉著犯罪所得到的东西。他藉罪行所得到的报酬,可能使他感到厌弃、抗拒,直到扔掉它为止。多数人犯罪,都是以为他们只要得到那件追求的东西就会快乐。可是犯罪的结果,那东西常会成为他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。这正是犹大面临的困境,也是给每一个罪人的忠告。 犹大的失败,是给每一个基督徒的鑑戒。他的失败并非一日造成的,而是个渐进的过程。犹大与其他使徒一样,是被主耶稣亲自拣选呼召的;他曾聆听主的信息,出去传道,医病赶鬼,亲见神蹟奇事。然而,他虽有事奉的机会与恩赐,却对主一直没有真正的信心 (约翰福音6:64,6/28灵修)。 正如主耶稣在『登山宝训』中所描述的”恶人”,他们口称耶稣为主,也传道、赶鬼、行异能,却与天国无份无关 (马太福音7:21-23,5/14灵修)。他身在服事的团队中,心却从不属於所服事的主。 让我们回忆过去一个月所读的经文,主耶稣不住地提醒犹大,他却不断忽略,因而失去了及时悔改的机会:最後晚餐前,主耶稣为他洗脚,暗示门徒不都是乾净的 (约翰福音13:1-11,11/2灵修);接著,主藉递饼明指犹大就是卖主的人(约翰福音13:25-26,11/4灵修)。犹大吃饼後,主耶稣再次提醒犹大,已知他要做什麽 (约翰福音13:27,11/5灵修)。在客西马尼园中,主再次对犹大说话 (马太福音26:50,12/5灵修)。主耶稣一再地给他机会,他却听若不闻。 实际上,其他十一个门徒都出卖了耶稣,他们都逃走了,彼得甚至叁次不认主;但是耶稣把他们一个一个的找回来。我们有理由相信犹大如果没有自杀,耶稣也会把他找回来。犹大最後的结局只不过證实,站在耶稣的对立面,就会把祂钉十字架;站在耶稣的外面,就很难不卖主。我们都会有很多失败和跌倒,但是神不止一次、两次,而是不断的给我们机会。我们都当扪心自问,我们是否真正体察并掌握神给我们的机会了呢? 我们很难说犹大没有後悔他所作的事,因为他自己主动去认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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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天灵修之旅-第346天

经文:  路22:63-65 看守耶稣的人戏弄他,打他,又蒙着他的眼,问他说:“你是先知,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?”他们还用许多别的话辱骂他。 路加福音 22:63-65 犹太人因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,便说祂是亵渎神。其实他们才是亵渎神,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耶稣当作常人,并且用许多方法羞辱祂。今天的经文记载,犹太人因耶稣自称为先知,就以先知的能力来戏弄耶稣;但耶稣所受的羞辱还没完,以後我们会看到:希律王和罗马兵丁,因耶稣自称为王,就以君王的装束来戏弄耶稣。古今中外的人,都以被人吐唾沫在脸上为极大的羞辱 (民数记12:14, 申命记25:9, 约伯记30:10),而马太福音记载:「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」(马太福音26:67),但耶稣受公会和差役如此凌辱,却还是闭口无声。这些人的言行,充分暴露了他们的卑鄙、下流和邪恶的本性。我们所敬爱的主,是以那麽柔弱的姿态忍受众人的欺凌,祂是这样温和谦卑,「被骂不还口,受害不说威吓的话。只将自己交託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」(彼得前书2:23)。 用世界的眼光来看,耶稣的出生是失败的。马利亚怀的这个孩子是圣灵感孕的,可是出生时竟然连接纳祂的地方都没有,必须放在马槽裏 (参路加福音2:6-7,1/22灵修)。祂一出生就被人追杀,开始逃难,因希律王想尽法子要杀祂 (参马太福音2:13-15,2/7灵修)。用世界的眼光来看,耶稣的死也是失败的,因祂与罪人同钉,且死在最羞辱的十字架上。用世界的眼光来看,祂一生的工作也是失败的,因祂一生只训练了十二个门徒,结果一个门徒出卖祂,其他的门徒都逃开了。这位万王之王、万主之主,祂一生在地上,从出生到死,看起来似乎全都是失败的。现在,祂又像只柔弱的羔羊,任人宰割而不反抗。这是世人的脑海中对一个『王』应有的形像吗? 是的,耶稣的卑贱和贫困是无以复加了,他的柔弱和屈辱也是无以复加了,他的不幸、短命和凄惨也是无以复加了!然而,耶稣却成就了人类历史上真正无以复加的事。历史的纪年,是以祂的诞生为标誌的。圣诞节、感恩节、复活节,这些越来越世界性的节日,原本都是为纪念祂而设立的。历世历代以来,祂的几十亿信徒遍及全世界。耶稣的话,只有几百句记录在福音书中,却已译成约两千种文字,在不同的文化中传播,发行量是历史上所有的畅销书都不能比拟的。 更重要的,耶稣进入了亿万人的心灵,拯救了无数堕落的人,成为生命之光。 美国史学家来德里 (Kenneth Scott Latourette) 在《美国史评》(American Historica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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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天灵修之旅-第345天

经文: 约过了一小时,又有一个人极力地说:“他实在是同那人一伙的,因为他也是加利利人。”彼得说:“你这个人!我不晓得你说的是什么!”正说话之间,鸡就叫了。主转过身来看彼得,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:“今日鸡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认我。”他就出去痛哭。 路加福音 22:59-62 昨日和今日的经文提到,主耶稣被綑绑著带进大祭司的住宅,彼得逞著血气之勇也跟了进去。结果就如主耶稣所预言的,彼得在人面前叁次不认主。路加福音的作者观察敏锐,他在福音书中记载了两段独家的报导,都值得我们再叁地深思。第一段的独家报导是在第59节:「约过了一小时」:这是彼得第一、二次不认主之後发生的事,你能够想像:在一个小时的时间裏,为何彼得都没有记起耶稣预言他不认主的事呢?毕竟已发生两次了,难道他的良心都不会觉得不安吗? 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深思。特别是对今天在教会中热心事奉主的门徒,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提醒,因为我们常常落入如彼得一般的境地而不自知。「事奉」从来只该是一种工具,透过事奉,我们追求生命的成长,能以更像我们的主耶稣,满有祂的爱、怜悯、忍耐与宽容;但往往「事奉」本身却成了基督徒追求的目的,只讲究果效,却不重在事奉当中张显主的生命;结果不但不造就人,甚且可能得罪了主尚不自知。这种描述绝非危言耸听,就像彼得一样,在大祭司的院子裏这段时间,他曾有丝毫想到他已经背弃了主了吗?从来没有!他倒是可能觉得,他为主大发热心,他正在为主赴汤蹈火呢!弟兄姊妹们,我们每个人都当暂时把手中的工作放下,常常在主面前静静地反思:我们是否只顾追求事奉的果效,心却早已离开了主而不自知呢? 彼得对主耶稣的关心与热情,使他落入撒但的试探网罗当中 (参路加福音22:31),他自己一点都没有感觉,但主耶稣却清楚他面对的危险。路加在福音中又为我们记载了第二段的独家报导,就是:「主转过身来看彼得」(61节)。彼得虽然没有体会到他已背叛了主,但是耶稣知道什麽时候才是提醒他的最好时机。耶稣的处境是何等危急。但这个时候,耶稣没有担心自身的安危,祂掛念的是这一位频频否认他的彼得。祂知道彼得已经身陷魔鬼的陷阱中而不能自拔,而祂能够给予的,是祂那充满怜悯和关爱的眼神。所以耶稣刻意转过身来,带有深意的看著彼得。因著耶稣慈爱的一瞥,彼得看到了自己的软弱、失败与醜陋。彼得突然明白过来,他已经背弃了自己跟随了叁年,并在不久前还发誓决不离开祂的主! 福音书没有记载耶稣是用怎样的眼看彼得,但我们可以合理地揣摩,主耶稣绝不是因为预言中了,而幸灾乐祸的看著彼得;祂的目光应该没有责备的成份,只是充满了体恤、怜悯和关爱。耶稣对彼得没有怨言相向,只是看著他。如果耶稣转过身来,对彼得加以痛斥,相信他还承受得来;但那无声胜有声的眼神,却像利刃般刺透彼得的内心。刚才众人的一再指认,并没有使彼得心生畏惧而逃跑;但此时耶稣的一眼,却使彼得的心颤抖,他只有赶紧逃离现场,为自己的软弱失败而抱头痛哭。 彼得来到这个地步,可以说是完全崩溃了。但耶稣的这一眼,开启了彼得生命建造的序幕,一个新的生命即将诞生。彼得跌倒了,主耶稣却要使他爬起来。我们要到约翰福音二十一章,才看到复活的主耶稣是怎样重新地挽回彼得。而这个「建造」是从彼得的「痛哭」(62节)——也就是从他被「拔出」、「拆毁」开始的 (参耶利米书1:10;31:28)。 彼得在那个寒冷的清晨出去痛哭,那起伏的胸膛和破碎的心代表著甚麽?我们相信他仍爱著耶稣,但因他的软弱失败,他就丧失了勇气。也落入幽谷之中。这是否也是我们当中某些人的心情呢?也许你离开了主已经很久了,也许你一直怀著罪咎感,因此不敢再回来面对主。主耶稣转过身来,只是看著彼得,没有说任何一句话。那是怎样的目光?没有责备,只有爱,与无限的怜悯。虽然彼得不认祂,但耶稣的目光仍带著相信的光采。那是挽回的目光,是恢复的目光。那双眼睛在对彼得述说什麽样的信息呢? 有时候遇见苦难,我们会埋怨主,为何不看顾我们。但从彼得身上,我们可以看见:主的爱从来没有离开,祂的眼神一直在我们身上,你我的需要祂都知道。祂知道什麽时候我们会望向祂,而祂必会让我们看见祂那慈爱温柔的眼光。 不管耶稣的目光多麽慈爱,如果彼得当时没有望向祂,这一切都归於徒然!这是事实。我们再度看见,这个发咒起誓不会不认主的彼得,因为将他的双眼望著耶稣,因此他的眼晴能捕捉到耶稣那充满慈爱的一瞥,而他重生的机会就繫乎於此。你愿意把你的眼目常常望向主耶稣,去捕捉祂那充满慈爱的眼神,而开启你我生命成长的契机吗?

365天灵修之旅-第344天

经文:  他们在院子里生了火,一同坐着;彼得也坐在他们中间。有一个使女看见彼得坐在火光里,就定睛看他,说:“这个人素来也是同那人一伙的。”彼得却不承认,说:“女子,我不认得他。”过了不多的时候,又有一个人看见他,说:“你也是他们一党的。”彼得说:“你这个人!我不是。” 路加福音 22:55-58 今明两天我们所读的这几处经文,记载著彼得生平最大的失败。彼得叁次不认主的经过,四本福音书所记不甚相同,因为它们的记载,是限於局部的。虽是如此,意思却仍一致。请注意:四福音书说明彼得叁次不认主,并不是说彼得用了叁句话,来回答叁个人;乃是说,彼得叁次被人认出是耶稣的门徒,便叁次不认主。他在否认中也许用了数句否认的话,来回答几个人的问话。 现在,让我们回顾当晚,耶稣被犹太人逮捕时,「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」(马太福音26:59,12/7灵修),耶稣是一个人孤单地面对不义的审判与十架苦刑。但是彼得和约翰却又偷偷回来跟著。有许多人责备彼得不认主,可是平心而论,彼得至少还肯冒险回来!设身处地想想,如果你是当时在场的门徒,你有这个胆量跟去吗?彼得若像其他门徒那样逃避躲藏,就不至於有叁次不认主,自取这可耻的失败了。他怎麽不为自己面对之危险处境设想呢?显然他关心主耶稣被捕,较之关心他自己眼前会遇到的困境与危险更多。 也有人说彼得只是凭著血气之勇,但是我们看到,在大祭司宅邸的院子裏,彼得被一个婢女认出他是跟随耶稣的门徒 (56节)。经过这样的指认以後,胆小的人可能会立刻逃进黑暗之中,可是彼得并没有逃,他退到廊下继续观望。此时,彼得的内心必被两种情绪所纠缠,一种是使他想要逃跑的惧怕,另一种是促使他冒险留下的爱;可是他还是没有离开。他没有逃避可能受累的危险,这就是他的可敬爱之处。犹记得彼得曾经说过:「主啊… 我愿意为你捨命!」(约翰福音13:37,参11/7灵修),相信这不是虚假的誓言,乃是真心诚意、有感而发的心声。从他「一路跟随」的举动,显示他确实有这份心意。但是,彼得也有其软弱之处,因为他毕竟是一个平凡人。因此,当旁人指认他与耶稣的关係时,他立即否认了。 就像一块石头,被划破了一道很大的裂缝,彼得的生命因著叁次不认主,留下了无可弥补的挫败。若不是被耶稣的恩典所修补,这一位被主称为坚石的彼得,恐怕将会成为一块无用的废石。 彼得太过分自信了。如果一个人像彼得一样声称:『我永远不会做这种事情』,这往往表示这类事情,正是他必须小心防範的。一次又一次的,有好些城堡之所以被攻破,乃因为攻 击的一方采取了那看来牢不可破,不可逾越的路线,那地方正是守兵不以为意的。 照耶稣所说,彼得的失败是撒但的作为 (路加福音22:31)。撒但是狡猾的,牠要进攻的,正是人『自信』的地方,因为这正是人最没準备之处。彼得的失败,让我们看见人实在很软弱。这一位与耶稣朝夕相处,甚至有勇气削掉人的耳朵,还对耶稣誇口「我愿意为你捨命」的彼得,竟然那天晚上被自己的表现所击垮。彼得自以为刚强,但实际上却是软弱无比。体会彼得的软弱,我们就知道:没有任何一个时间、任何一个时刻,我们不需要主的恩典。 彼得就像一面镜子,让我们看见自己的软弱。若要问彼得叁次不认主对不对,我们都会说:不对!但如果换成我们是彼得,恐怕我们的表现也是半斤八两,甚至更加差劲。许多人所忽略的是,在我们的生命中,有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的部份,在平安稳妥的时候,会觉得自己固然不是太好,但也不会糟到那裏去,更相信自己能够应付各种可能发生的事。然而一旦事到临头,我们才惊觉原来自己很脆弱,才发现我们是何等的需要主,更实在需要祂的恩典! 我们当知道,圣经中那些被神使用的人,和我们一样都有人的软弱,只是不同的是,他们愿意靠著主的「恩典」来面对困境,而使困境成为他们的祝福。我们不知道,什麽时候我们会面对失败。在你我的生命中,很多失败是我们无法控制的。从彼得的失败当中我们看到,『信靠神』不应当是基督徒的口头禅,而应当是基督徒生活奉行不渝的準则。 许多基督徒犯的一个错误,就是以为有什麽事情发生时可以先靠自己来解决,若自己不行了再求主帮助。你若也这样想,就走上与彼得一样的道路!我们当谦卑承认自己的有限,承认若离开了主,我就不能做什麽 (约翰福音15:5,参11/16灵修)。圣经从来没有说,我们可以先靠自己的本事,若不行再求主帮助,而是说:「你要『专心』仰赖耶和华,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」(箴言3:5)。承认自己是软弱的,不是找一个藉口继续软弱,而是要让自己可以倚靠主。什麽时候我们自满了,不再觉得需要主了,很快就会掉进撒但的试探网罗中,成为牠的掳物.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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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天灵修之旅-第343天

经文: 太26:65-68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,说:“他说了僭妄的话,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?这僭妄的话,现在你们都听见了。你们的意见如何?”他们回答说:“他是该死的。”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,用拳头打他,也有用手掌打他的,说:“基督啊!你是先知,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?”27:1到了早晨,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, 马太福音 26:65-68, 27:1 昨日经文提到,耶稣站在一群恨祂的人面前受审,他们要祂死,所以举行了一个意在嘲笑的审判,质问耶稣是不是他们长久以来所等的弥赛亚。耶稣直截了当地回答说:「你说的是;然而我告诉你们,後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,驾著天上的云降临」(64节) 犹太人的印象中,弥赛亚是位大有能力的君王 (参诗篇2篇),但眼前的耶稣被捆绑著受公审,那裏有「英明神武」的君王之姿?祂看来手无缚鸡之力,一副软弱无助的模样,却大言不惭自己就是弥赛亚。还有比这更令人反感的事吗?主持审讯的大祭司该亚法既没有调查,也没有给耶稣留机会,叫他们调查,看耶稣的话是否确实。他在这事上已经有了成见,故此藉著批评耶稣的话为僭妄,就成了他们的判决:「他说了僭妄的话,我们何必再用见證人呢?」(65节) 该亚法的意思是说,祂是人,反将自己当作神 (约翰福音10:33)。 该亚法这样凭耶稣的供词来定祂的罪,是完全不合犹太人的审判条规 (参昨日经文亮光)。既然耶稣已直认祂是弥赛亚,那是极其亵渎性的宣言,大祭司「演戏式」的撕裂衣服 (65节),以示事件的严重性。然而,祭司撕裂他穿著供职的衣袍,是违反神的律法的 (利未记10:6,21:10)。我们可以在利未记中读到,神明明白白地吩咐,大祭司虽在忧伤痛苦的时刻,也不得将衣袍撕裂。这虽然只是一件小事,却象徵他们的态度,是将神的律法置於脚下践踏,而违法将耶稣置死。 耶稣十分清楚祂在做些甚麽,祂的话即时掀起了一陈亵渎的喊声;大祭司等人的外袍在人为的歇斯底里的愤怒中撕裂,耶稣被定了死罪 (66节)。然後接下去有人吐唾沬在祂脸上,用拳头打祂,用手掌打祂的脸,讥诮祂 (67-68节)。甚至连表面上的公义也忘记了,犹太权威人士憎恨的毒素整个爆发出来。那天晚上的聚集是以公义的法庭开始,结果却变成憎恨的疯狂发洩,连一点表面上的公义都不想维持。他们的目的并不是要證明一个『事实』,而只不过是要找一个定罪的『藉口』。所以当主耶稣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的时候,他们立刻就拿「他说了僭妄的话」来定他的罪。这个人是否真是神的儿子,他们没有兴趣去问,他们唯一的兴趣是在他既然说了这句话,他们就可以杀他了。他们还不明白自己正推开能够找到真正生命的惟一希望。 按照规定,犹太公会不能在夜间审讯犯人,因此,这个在凌晨提前召开的会议所作的决定无效,必须等到天亮正式开会才可以作出有效的判决 (马太福音27:1)。所以在正式的公会上,他们再次问耶稣同样的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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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天灵修之旅-第342天

经文: 太26:60-64 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,总得不着实据。末后有两个人前来,说:“这个人曾说:‘我能拆毁 神的殿,三日内又建造起来。’”大祭司就站起来,对耶稣说:“你什么都不回答吗?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?”耶稣却不言语。大祭司对他说:“我指着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,你是 神的儿子基督不是?”耶稣对他说:“你说的是。然而,我告诉你们,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,驾着天上的云降临。” 马太福音 26:60-64 亚那见盘问耶稣不得要领,遂将他押解到其女婿大祭司该亚法那里,在此处,公会早已恭候耶稣莅临多时 (57节)。当时约为凌晨叁点钟。罗马虽然管辖以色列,仍让犹太人处理宗教事务和一般民事纠纷。这个管理机关称为「公会」,由七十一位以色列宗教领袖 (文士、法利赛人、撒都该人、民间长老) 组成。大祭司是主席。审讯的最低法定人数是二十叁人。犹太人本是在圣殿的东院召开会议,而鲜在祭司家里,亦非在晚上。据犹太人传统,死刑之罪不能在晚上开审,亦需待事发後二日才能审判,更不能在安息日或节期中进行。按律法,审讯要在白天举行,不能拖延至夜晚,以免为了仓促了结案件而对被告不公平;刑事案件的判决时常是过了一夜才宣告,这样做法官的可能还会有慈悲怜悯之心,不会过於严厉。控方要有至少两个独立见證人的證明,他们事前要受到警告,若作假见證,就会被处死刑。 审讯的正当过程应该是,除非控方能提出被告犯罪的證据,不然被告无须答辩。但耶稣在公会是怎样受审呢?这是在半夜进行﹔在夜裏宣告判词﹔有独立的见證人吗?没有,而且还是假见證 (60-61节),见證人的供词不但没有实据,也彼此不相合 (马可福音14:56,59)。更糟的是法官自己寻找假见證控告耶稣,要治死他。程序对吗?完全不对。公会本应公平正直,然而在处理耶稣的审讯中,他们极不公正,甚至要捏造谎话来诬告耶稣。耶稣受审的整个过程是如此荒谬,就是对法律外行的人也看出不公正和不义。由於公会急著要除灭耶稣,就很明显地违反了他们自己的规则。 他们终於找到一样罪名,乃是耶稣曾说祂要拆毁圣殿,并要在叁天内把它重建起来 (约翰福音2:18-21,参3/11灵修)。很明显这个罪名歪曲了耶稣的话。我们曾看到祂正确地豫言圣殿的毁灭,这句话竟被歪曲为祂要毁灭圣殿。从耶稣所经过的这一切,我们还是看到了祂威严尊贵的态度。祂从未受挫,从未被击败。祂对著控告祂的见證人 (假见證),默默无声,甚麽都不回答。祂默不作声,是因为祂完全明白,他们说谎的目的是甚麽,所以祂的申辩全无用处。这些人早已定规好,要置祂於死地。他们先预定了这样的目标,才作审判,那麽回答还有甚麽用呢? 接著,大祭司对祂提出最重要的问题:「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,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?」(63节),「我指著永生神」是叫人起誓前的法定用语,出自利未记5:1:「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(或译: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),他本是见證,却不把所看见的、所知道的说出来,这就是罪;他要担当他的罪孽」。大祭司用律法的规定来强迫耶稣一定要回答他的问题。这样的说法和措词,是当时的希伯来人非常熟悉的。这个问题同时也显示出大祭司非常熟悉摩西五经,这真是何等讽刺的一件事! 这是耶稣受审过程中最重要的一刻。我们也可以说整个宇宙都在屏息凝神,等待著耶稣的答案。如果耶稣说:『不是』,试炼就过去;也没有人能够成功控告祂;但是,如果祂说:『是的』,等於祂自己签署了死亡證书;只要一个简单的『是』字,就可以使十字架完全不可避免地临到。当大祭司问耶稣,你这个来自加利利乡下的拿撒勒人,你就是那位弥赛亚吗?他心中所想到的弥赛亚,正是诗篇2篇裏面所描绘的,那位受膏坐权能宝座的圣子,执掌万有的神的儿子,大有威严能力的那一位。而耶稣的回答是个双重的回答。对於大祭司所问的问题,耶稣说:「你说的是」(64节上),祂之前保持缄默,但是等到要在誓言之下回答有关祂身分的问题,祂立刻肯定的说,祂正是大祭司所说的基督,是神的儿子。 不但如此,耶稣更加上一句比大祭司在问题中所示意的更令人震惊的事:「然而我告诉你们,後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,驾著天上的云降临」(64节下)。耶稣的意思是,你问我是不是神的儿子、弥赛亚?我是!你不相信?让我提醒你经上另一处弥赛亚的预言,说到人子来到亘古常在者的面前,得了权柄,荣耀和国度 (但以理书7:13-14)。我就是人子。即使你不相信它是事实,你却要眼见到它的显出。现在你要我以誓言宣告。我宣告了,你的表情说出你的不信。然而,从今以後,但以理在异象中所看见的人子,将要升到权能的宝座上,你将要亲眼看见。不但如此,将来我要坐在权能者的右边再度降临,而你们都要接受我的审判! 人们对耶稣的辱骂和诬告,祂一言不答,但人一接触到『祂是谁』的时候,祂却为真理作了那美好的见證。主耶稣在地上走过一段不平常的道路,以人看来,祂是失败且毫无所得,但是今天祂已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,并且祂就要驾著天上的云降临。讚美主!

365天灵修之旅-第341天

经文:  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,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。”当下,门徒都离开他,逃走了。拿耶稣的人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;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。彼得远远地跟着耶稣,直到大祭司的院子,进到里面,就和差役同坐,要看这事到底怎样。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,要治死他。 马太福音 26:56-59 大难临头,人心立刻表露无遗,『当下,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』(56节)。耶稣是一个人孤单地面对不义的审判与十架苦刑。人们都遗弃了耶稣,甚至他的门徒统统都逃走了。每个人都只能顾自己,都只想救自己的命。耶稣只有独自面对著前面的苦难。 耶稣不是世人眼中看为成功的人,而是一个孤独的人,因为他所推动的一切是别人无法推动的,他所要背的十字架没有人愿意和他同背。一直到今天,他还在忍受许多人的拒绝。孤独的耶稣是否安慰了你呢?当你觉得自己被误解、受遗弃;或受伤害时没有人能体会你的心情;或在难处中却没有人陪伴;失败时没有人扶持。这样的孤独,对你而言是否也是极其痛苦的呢?读读今天的经文,我们的主正在为你、为我,甘愿经历这一切的孤独!因为他已经历了,所以在你面临孤独的时刻,他都能与你同行,他知道如何安慰你的心。 耶稣受审的过程,分散记载於四福音书中,不容易有完全清楚的追述,所以需用四福音经文对照的方式来一窥其全貌。它基本上分为三部分:第一部分是犹太人当晚在客西马尼园中捉拿耶稣,先把他捆绑著带到亚那面前受审,再带到大祭司该亚法的院子受审 (约翰福音18:13-24)。亚那是谁呢?他原本从主後六年至十五年(路加福音3:2)担任大祭司,後来罗马废了他,委由他的女婿该亚法作大祭司 (公元18-36/37年)。根据犹太人的律法,大祭司是终身制的,所以当时很多犹太人仍然以亚那为大祭司,并以这称号称呼他 (约翰福音18:19)。 亚那在位时声名狼藉,因他利用职权谋取财利;耶稣在圣殿推倒那些做牲畜买卖的摊位 (约翰福音2:13-16,马太福音21:12-13), 就是亚那一手操築的,所以他对耶稣恨之入骨。这是一系列审判的开始,当时约为星期五凌晨两点钟。犹太人领袖在深更半夜审讯耶稣,要找个理由来杀了他。就是今明两天的经文所提及的部分。第二部分是马太福音廿七章一至二节简短记述的,犹太人领袖已经决定杀了他,所以在一大清早再度商议,确定大家一致同心,要置耶稣於死地。然後就是第三部分,记载在马太福音廿七章十一至廿六节,他们在彼拉多面前控诉耶稣,并要求他定耶稣死罪的那一段。 那天晚上所召集的会议,是临时紧急召集的犹太人的公会,还是第一次的初审,为要得到一个控告的理由,藉以在次晨召开公会的正式会议上提出治死耶稣的理由。当耶稣被带到该亚法那裏去时,马太记载,彼得又偷偷回来跟著(58节) (其实还有使徒约翰,参约翰福音18:15)。有许多人责备彼得不认主,但是平心而论,彼得至少还肯冒险回来。设身处地想想,如果你是当时在场的门徒,你有这个胆量跟去吗?可是圣灵安排福音书记下彼得的事,是因为他经常是其他人的代表;数天後我们便要看彼得的软弱——不要以为我们是在看「别人」软弱跌倒,这个「别人」其实就是我自己! 现在起我们要开始来看,主耶稣如何从敌人的手中经过,令人难过的是,这敌人竟然是神的选民。不过实际上他仍是在神的手中,一切历史都照著神的计划进行。让我们闭目沉思,遥想当年那个漆黑的晚上,耶稣,我们的主,他彷彿又进入难以言宣的孤单之中,我们只能远远站立,倾听风的叹息,和汹湧的浪涛,却永远无法明白他所经过的孤单痛苦与折磨。 我们虽然信主了,但我们的生活态度,却好像常常把主丢在孤单受审的境地,因为我们常不理他。那天晚上,主孤单一人,是为了你;今天,你可愿意伴主而行?

365天灵修之旅-第340天

经文: 太51-56 耶稣对他说:“收刀入鞘吧!凡动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你想,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?若是这样,经上所说,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?”当时,耶稣对众人说:“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,如同拿强盗吗?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,你们并没有拿我。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,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。”当下,门徒都离开他,逃走了。 马太福音 26:51-56 被犹太人捉拿的时候,耶稣不准祂的门徒们有任何的抵抗。马太福音记下在门徒中有一位拔出刀来,準备捨命抵抗到死,结果伤了大祭司的一个僕人。当约翰福音讲述这同一个故事的时候 (约翰福音18:10), 他告诉我们这个门徒是彼得,僕人是马勒古。我们在这裏又看到彼得出人意外的勇气的例子,他是个衝动的人,竟甘愿单独抵挡暴众。但耶稣对彼得说:「收刀入鞘吧!凡动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你想,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?」(52-53节) 按罗马兵团的编制,这是「六万多」的天使,比捉拿耶稣的兵丁人数还多上数百倍,但耶稣并没有这样作,而是甘愿走上十字架的道路。 耶稣的死亡是出於祂自己的选择。 祂不需要上耶路撒冷去;就是去了耶路撒冷,祂也可以不需要触犯犹太人当局;即使在客西马尼园中,祂也可以离开而不让犹大找到;就是在这个时候,祂还可以呼求神差遣天使来除灭祂的仇敌。过去数日中的每一步骤,越来越清楚地显示,耶稣是自己选择了捨命,并不是别人把祂的生命夺去的。 耶稣拣选死亡,因为知道祂的死是神的旨意。祂走上这条路,因为这就是先知们预言的实现 (56节)。祂走上这条路,因为『爱』是惟一的一条路。『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』,暴力只能产生暴力;一把出鞘的刀,只能引起另一把出鞘的刀。耶稣知道权力、战争、暴力与威势都不能解决问题,只能製造出另一连串的罪恶,诞生出一大群比它们本身更坏的子孙。祂知道神的旨意只能在『牺牲的爱』中实现。历史也證明了祂的正确;因为那些用暴力来捉拿祂,以暴力为荣耀,喜爱用刀剑沾染罗马人血污的犹太人,四十年以後,他们的城市受到完全的摧毁,这位不以争战取胜的耶稣,却永远活在人心中的宝座上。 那些人来捉耶稣,门徒是否要逃走或是否能逃得了?他们是否可以抢救夫子呢?门徒之中最多只有两把刀,真打起来当然不是兵丁的对手。耶稣「就摸那人的耳朵,把他治好了」(路加福音22:51),随即对捉拿祂的人说:『「我已经告诉你们,我就是。你们若找我,就让这些人去吧。」这要应验耶稣从前的话,说:「你所赐给我的人,我没有失落一个。」』(约翰福音18:8-9)。这也是一个约翰福音的独家记载。尽管大难当头,耶稣仍然顾念祂的门徒。其实主耶稣深知道这些门徒没有一个有胆量跟随祂。这些门徒跟著祂叁年,听祂的教训,看祂的神蹟,但到了耶稣面对大患难时,他们是否肯与祂共患难呢?他们也许有那种心愿,却没有那种勇气胆识。主知道他们的软弱,他们还未成熟强壮,所以耶稣开口叫兵丁让他们走。在这情形之下,若不是主耶稣这句话,门徒怎能逃脱呢?祂不怪责他们不跟祂同甘共苦,共患难,反倒担代他们的忧患,为他们开启逃生之门,又使他们日後成为祂忠心的见證人。 我们的主耶稣不论在什麽情形下,祂从来没有忘记过属祂的人。祂就像祂自己说的「母鸡」一样,用祂的生命护卫著祂的小鸡 (马太福音23:37),直到今日,祂也是这样地为我们掛心 (约翰福音16:26;希伯来书7:25)。若我们只专注在自己的苦难之上,就会害怕战竞;但我们若定睛在爱我们的主身上,就能得著平安和勇气。愿主帮助我们的信心。阿们!

365天灵修之旅-第339天

经文: 说话之间,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,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,从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那里与他同来。那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,说:“我与谁亲嘴,谁就是他。你们可以拿住他。”犹大随即到耶稣跟前,说:“请拉比安”,就与他亲嘴。耶稣对他说:“朋友,你来要做的事,就做吧。”于是那些人上前,下手拿住耶稣。 马太福音 26:47-50 最後一幕终於打开了!在寂静的客西马尼园外,忽然火光闪烁,人声嘈杂,犹大带领著一群人,如虎豹豺狼般地,声势汹汹一涌而至。耶稣是否已準备好面对这一决定性的时刻了呢?从前几天的经文当中我们看到,耶稣已準备好了!此前一刻,祂还陷於内心的争战,毕竟,与天父的分离,是祂从来没有经历过的,但为了救你、救我,祂却必须在十字架上独自苦嚐这滋味。因为祂嚐这苦杯,今日的我们才有永生的盼望!为了我们,耶稣决定完全顺服天父的旨意,走上十字架的道路;神也派天使加添祂的力量 (路加福音22:43)。 现在,当侩子手来到时,祂勇敢地迎上前去,尽管在此时,祂仍充满威严,根据约翰福音十八章四至六节记载:「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,就出来对他们说:「你们找谁?」他们回答说:「找拿撒勒人耶稣。」耶稣说:「我就是!」卖他的犹大也同他们站在那裏。耶稣一说「我就是」,他们就退後倒在地上。」约翰特别记这件事,是要显明主耶稣完全有能力可以脱身逃走,但祂为了拯救世人,却甘愿让仇敌捉拿,凌辱钉死。 犹太人的权威人士能够支配的兵力,只有圣殿的百夫长率领之下的圣殿守卫。可是蜂湧在犹大身後来到园中的暴徒,更像是一群要实行私刑的人,而不是有秩序的逮捕。福音书没有记载多少人来捉拿耶稣,但约翰福音十八章叁节说:「犹大领了一队兵,和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,拿著灯笼、火把、兵器,就来到园裏」,其它三本福音书只说「许多人」。实际上应该不少人,因为按罗马军制,『一队兵』有六百人,我们不知道这一队兵是否足数,但约翰福音记载有「千夫长」(约翰福音18:12) —不是百夫长—在他们当中,所以这一队可能有上百人,而且不像是只有圣殿守卫而已。用这麽多人来捉拿耶稣,除了显示他们的慎重与势在必得之外,也隐含了他们对耶稣的畏惧。 此外,犹大用「亲嘴」作暗号,这「亲嘴」(49节) 一词在原文有多次的、急切的或热烈的亲嘴的意思。在福音书中,那有罪的女人不住的用嘴亲耶稣的脚 (路加福音7:38,45),浪子的父亲与浪子连连亲嘴 (路加福音15:20),用的都是同类的字。但耶稣虽然知道犹大的奸计,仍让他前来亲嘴,而没有把他推开,这真是出奇的温柔与宽容。 研读这一段经文,留给我们最深刻的印象,就是主的胜利。我们看到经过那一个孤单寂寞之夜,耶稣从客西马尼园走出时,祂仍然是环集在祂四周一切势力之主。我们的主虽然受困,人以为可以拿住祂,但事实却是,祂仍掌管一切。当人要将祂捉拿时,犹大说:「我与谁亲嘴,谁就是他。你们把他拿住,牢牢靠靠地带去。」(马可福音14:44),犹大彷彿以为兵丁的手可以将祂制服。祂诚然被牢牢的抓住。是甚麽将祂抓住?「祂是爱我,为我捨己」(加拉太书2:20),这就是一切的经过。但愿神帮助我们,每人都能对自己说这样的话。